跨域協力打擊不法,確保食安,消費放心!
日期:104-12-26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於104年成立,至今已召開4次會議,透過跨部會、跨專家學者領域及民間相關團體的專業和協助,盤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辦法研訂情形、國內風險評估相關研究暨擬定我國風險評估管理架構與人才培育方向,監督協調食品工廠分廠分照管理、食品業食品相關廢棄物清除處理機制,推動食品三級品管制度、淨安專案,並建立中央食品安全危機事件應變指揮中心標準作業程序,落實執行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強化全國食品安全事務之協調、監督、推動及查緝,建立食品安全衛生之預警及稽核制度,持續增進國人的飲食安全,協助我國食品產業發展。
為積極協調督導跨部會強化食品安全業務,整體提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功能,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自103年10月22日成立以來,發揮風險預警功能,成立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多次查獲不法食品及藥品,精進源頭管理跨部會合作機制及推動食品雲,建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歷經多次食安事件,新修訂之食品安全衛生管法在行政院各層級部門機關跨域協力下,食品安全管理新制順利推動:
一、 食品業者登錄:已約有29萬食品業者登錄。
二、 落實一級品管:已公告要求16類食品業者實施強制檢驗制度。
三、 食品追溯追蹤:已公告要求19類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制度。
四、 分廠分照: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工廠未單獨設立者,應於105年6月10日前完成辦理單獨設立,不得於同一廠址及廠房同時從事非食品之製造、加工及調配。
五、 食品標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大幅加強標示規定,透明食品之來源資訊,並提高違規罰鍰金額,透過加強稽查取締,以有效嚇阻違法。
六、 食品添加物管理:除已有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單方食品添加物強制查驗登記外,於103年推動食品添加物業者及產品全面強制登錄、製造輸入業者自主檢驗制度,104年推動追溯追蹤及第三方驗證制度,衛生機關亦加強邊境管理、工廠管理及產品監測,全面強化食品添加物管理。
鑒於食品安全管理範疇廣泛,除涵蓋農場至餐桌之各環節,亦涉及非食品用途之飼料、工業、廢棄物等非法流入食品鏈之防範,需由各領域、部會同心戮力,從政策面、執行面等分層級協調與推動,以達落實全程化之管理。

詳細內容:http://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F8C702CA249F987A

Posted by 管理者 201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