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附交通部觀光署委託本會組團參加「2025年馬來西亞檳城地區觀光推廣活動」實施計畫乙份,敬請踴躍報名參加並贊助推廣活動獎項。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4年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委託案」辦理。
二、馬來西亞為東南亞來臺第二大客源市場,2024年度馬國來臺人次為429,727人次,實力不容小覷。馬來西亞擁有大量穆斯林人口,臺灣在打造穆斯林友善環境方面也不斷深耕,根據2024年萬事達卡一新月評等的「全球穆斯林旅遊指數(GMTI)」,臺灣被選為非伊斯蘭合作組織旅遊目的地中排名第三,僅次於新加坡和英國。因此,本案將以華人及馬來人為主要目標,持續吸引馬來西亞旅客來臺觀光。
三、推廣活動規劃於2025年5月13日出發、5月19日返臺,計7天6夜,報名截止日至4月9日止(實施計畫詳見附件)。計畫於人潮聚集的大型購物商場辦理「臺灣旅展」,更將辦理臺灣觀光推廣會,預計邀請百名馬來西亞出境旅行業者參加,提高臺馬雙方業界交流效益。
四、本次以「Taiwan—Waves of Wonder」為推廣主軸,並以「來台灣喝一杯」等主題規劃策展內容及設計展館,敬請參展單位配合主題規劃相關遊程、產品等以加強宣傳力道。
五、敬邀貴單位報名參加共同推廣臺灣,並請至本會官網(https://www.tva.org.tw/MessageSpread) 報名,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7日內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至下列Google表單(https: //forms.gle/tZ5PTbmjwq5DNgwL9)並詳閱「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俟收到報名確認通知後始完成報名
手續;若不參加本活動,無需回文告知。
六、本次活動中將安排抽獎活動以強化推廣效益,敬邀貴單位贊助抽獎獎項,如蒙惠允贊助獎項(如:住宿券、台灣特色產品等,請檢附中、英雙語說明),請聯絡本案承辦窗口。
七、依據「觀光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公司組織可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函送交通部觀光署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敬請踴躍參加。
附件:活動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