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對象
  1. 國產豬肉生產業者(以下簡稱業者)。
  2. 凡有意研發適合學校午餐使用之國產豬肉加工產品品項並驗證通過者,均可向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提出申請。
  • 二、獎勵措施
  1. 業者開發完成並取得CAS、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之新產品,依申請順序,俟文件審查確認通過後,依本辦法核發給獎勵金新台幣100,000/(含稅),預計獎勵10(倘若不符合則依續遞補)
  2. 上述獎勵的10項產品將透過專家品評擇優選5項,由本計畫採購免費提供學校午餐申請試用,提高產品認知及後續採用的契機。

 

發布者 管理者 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