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國產豬肉生產業者開發適合學校午餐使用之國產豬肉加工產品,並取得國產可溯源農產品驗證,經評選通過之國產豬肉加工產品者核發給獎勵金100,000元整/項(含稅);評選通過之含國產豬肉之複合性加工產品核發給獎勵金50,000元整/項(含稅)。
申請書及本獎勵辦法下載:http://www.cas.org.tw/SharedFiles/Download.aspx?pageid=1074&mid=2122&fileid=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