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農業部農糧署為鼓勵具知名度之食品業者,選用農村米糧原料量產具加值化、消費潛力及外銷競爭力之新型態米糧主食產品,並強化加工製造產業與行銷通路之鏈結,公開徵求「113年特色米糧亮點產品量產推動計畫」 (以下簡稱本計畫),並遴選傑出者予以適當之獎勵,藉此提升國產米使用量並刺激國人新米食消費習慣,以達促進農村米糧產業升級之目的。
二、申請時間: 113/05/24 -113/06/07 截止
三、業者資格條件:國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或發展米糧產業之農村社區發展協會、合法登記之農場、農業合作社、農民團體,其經營項目應與農村特色米糧產業之生產、製造、加工、行銷相關銷售之產品應具固定之實體銷售據點,且過去3年內,每年不得低於50處(含自營店、經銷店、代銷店等)。
四、達成要件:
(一) 至少研發1款新產品,並應同時完成包裝設計及品牌拓銷規劃。
(二) 新產品於100處以上銷售據點販售至少6個月以上。
(三) 新產品具啟封辨識性,包裝標示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五、申請產品規定及條件:
(一)申請業者應提送至少 1 項完整研發新產品推動計畫,內容應含產品型態、成 分、包裝設計、產線設備及產能、衛生管理能力、產品行銷規劃、銷售通路及 預估銷量等,並以「拓展新興米糧消費通路」為目標,於計畫中針對該商品未 來通路拓展提出具體作法。
(二)本項所稱新產品,係指新型態、方便儲運、消費潛力之非米粒型主食延伸產品 (米粒型主食不得申請),且應為 113 年 3 月 1 日後上市之新產品,其內容物之 主成分應為國產稻米原料(即該項國產稻米原料應佔總內容物重量百分比最 高者),且國產稻米原料使用量須達烘焙百分比 51%(含)以上。 備註:烘焙百分比以米糧原料重量+麵粉(或其他進口穀物、澱粉)重量=100%表示,烘焙百 分比(%)=米糧原料重量/[米糧原料重量+麵粉(或其他進口穀物、澱粉)重量]。
(三)本計畫係鼓勵開發新型態特色米食,種類及品項由本計畫聘任之審查小組研 商並採共識決認定。
六、獎勵額度:獎勵金上限新臺幣100萬元
七、報名作業規定含申請表: PDF檔 WORD檔
八、計劃聯絡人 邱小姐 02-2356-7417#52
九、申請表寄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51號2樓 邱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