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111年2月8日廢止「食品中甜味劑之檢驗方法-醋磺內酯鉀、糖精、甘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相關內容請參閱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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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管理者 2022/02/08 分類: 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