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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烘焙食品原料要注意,掌握「三不原則」

發布者 管理者 2021/03/19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藥808期

許多民眾自己在家學做烘焙,常到烘焙食品原料行買原料製作,烘焙食品原料販售業販售商品種類繁多,包含食品、食品添加物及食品容器具等。為強化烘焙食品原料販售業之衛生管理,食藥署近3年執行「烘焙食品原料販售業稽查專案」,共計查核186家食品原料販售業者,查有13家(6.9%)未依規定標示食品;2家(1%)食品添加物管理不符規定,並查獲5家(2.6%)業者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除此之外,抽樣烘焙用的食品容器具及可食裝飾等44件及食品原料90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品添加物未經查驗登記或登錄,不得分裝販售
    烘焙食品原料販售業除了供應烘焙原料之外,也是民眾購買食品的重要管道,販售業者須加強及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確認販售產品的外包裝皆依照規定標示且未逾有效日期;另單方食品添加物未經查驗登記許可、複方食品添加物未完成登錄,不得自行分裝販售。
    食藥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將持續辦理相關衛生稽查,倘查有不符規定,則依法處辦,以維護民生消費衛生安全。

標示不清、來路不明、色澤鮮豔都拒絕
    除了公部門監督及業者落實自主管理之外,食藥署更要提醍民眾購買烘焙食品原料時,把握「三不原則」:不買標示不清、不買來源不明、不買色澤過於鮮豔的食品,儘量選擇完整包裝的食品,並注意產品外包裝是否完整標示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等資訊,購買後儘早食用完畢,未食用完應妥善保存,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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