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乃卡巴精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Posted by 管理者 2010/08/12

Statistics

  • Entries (857)
  • Comments (0)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