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4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0980040677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請 貴府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辦理優良農產品驗證檢查或抽 樣檢驗等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 本會委託財團法人臺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於本(98)年8月13日辦理「CAS臺灣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研討會」,說明優良農產品驗證相關法規及驗證執行情形,會議紀錄諒達。
二、 貴府為「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之主管機關,依據該法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得派員進入農產品經營業者之生產、加工、分裝、貯存及販賣場所,執行檢查或抽樣檢驗。
三、 本會將於明(99)年度編列預算補助縣(市)政府辦理優良農產品驗證檢查或抽樣檢驗,至於本(98)年度 貴府辦理優良農產品檢查或抽樣檢驗業務,請先由本會補助之有機畜產品驗證及管理計畫經費勻支。
四、 檢附「CAS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標示檢查報告表」與「CAS臺灣優良農產品抽樣檢驗單」各1份,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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