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清涼的蜂蜜水不僅止渴又健康,但想要在家自製一杯蜂蜜水,當然得先選購一罐蜂蜜!不過,您買到的產品到底是純蜂蜜?還是含有糖漿呢?民眾該如何從蜂蜜產品的外包裝與標示來挑選?別擔心!衛福部為加強蜂蜜類產品管理,已於111年5月11日公告訂定「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 |
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品名標示有規範
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應依其所含蜂蜜量的多寡來標示產品品名。只有僅含蜂蜜成分的產品,品名才可標示為「蜂蜜」、「純蜂蜜」、「100%蜂蜜」。 |
蜂蜜含量達60%以上,例如有添加糖(糖漿)的產品,品名應標示「加糖蜂蜜」字樣;如有添加糖(糖漿)以外的其他原料,則品名應標示「調製蜂蜜」或「含○○蜂蜜」字樣。例如:產品蜂蜜含量70%,並添加檸檬濃縮汁,則品名應標示「含檸檬蜂蜜」或「調製蜂蜜」。 |
蜂蜜含量未達60%的產品,品名應標示「蜂蜜風味」或「蜂蜜口味」。此外,未添加蜂蜜的糖漿產品,品名就不得標示「蜂蜜」字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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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標示新規定!原料、原產地要注意
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如有混合來自不同產地的蜂蜜,就必須依照蜂蜜含量的多寡,來依序標示「蜂蜜原料原產地」,例如:「本產品蜂蜜來源:泰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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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7月1日起(以產製日期為準),將實施蜂蜜標示新規定,屆時市售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若有標示不完整之情節,可處新臺幣3萬元~300萬元罰鍰;若產品標示「純蜂蜜」,實際上卻不是只含蜂蜜原料,就涉及標示不實,可處新臺幣4萬元~400萬元罰鍰,並限期回收改正。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依其實際所使用之原料如實標示,提供清楚明確資訊,以利消費者選購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