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書函,公告訂定林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 

訂定「林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並自即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公告:訂定「林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並自即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訂定「林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 https://www.forest.gov.tw/forest-news/0070446 /Data/Sites/1/media/一般公告/桌面/111林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pdf 更多
 
發布者 管理者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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