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藥815期
河豚含劇毒!勿自行捕撈及食用不明魚種
注意!吃河豚可能會送命!食藥署日前接獲通報,北部一名男子海釣了一批河豚,自行煮食後出現舌頭麻、噁心與暈眩等症狀。衛生局將檢體送交食藥署進行物種鑑定,確認為有毒的黑鰓兔頭魨。 |
含強烈神經毒素,目前無解毒劑
臺灣沿海皆有河豚分布,河豚的最大特徵就是圓滾滾的體型,遇到危險時,會將肚子膨脹嚇唬敵人。它的毒素分布於卵巢、肝臟、肌肉、皮膚等部位,是一種強烈的神經毒素,毒性約為氰化物的1000倍以上,潛伏期短,其毒素具有熱穩定性,無法經由加熱破壞,食用後的10-45分鐘後即有症狀,包括: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等,嚴重時可能導致呼吸困難、心跳減慢並危及生命。重點是,目前河豚毒素並沒有解毒劑,食用將對身體產生無法挽回的傷害。 |
食藥署提醒民眾,河豚物種多,且外觀不易辨識,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不要自行捕捉並食用,亦避免食用來路不明的水產品或其加工品。若民眾食用後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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