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之實施食品類別(品項)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0991300008號 主旨:公告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之實施食品類別(品項)。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之ㄧ條。 公告事項:修正本署98年3月25日衛署食字第0980400452號公告「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之實施食品類別(品項)為「所有食品類別(品項),但現場烘培產品及現場烹調即食熟食除外。」 更多
 
發布者 管理者 2010/03/17

公告~增列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貨品分類號列(如附件)項下之商品列屬應辦理輸入查驗之食品,輸入規定為F01,並自99年1月1日生效。 

主旨:公告增列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貨品分類號列(如附件)項下之商品列屬應辦理輸入查驗之食品,輸入規定為F01,並自99年1月1日生效。 依據:輸入食品查驗辦法第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如附件)項下商品應辦理輸入食品查驗,其輸入規定為F01。 下載檔案:公告增列輸入規定之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表-981216.pdf 更多
 
發布者 管理者 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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